基督山伯爵 LE COMTE DE MONTE-CRIST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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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编号: |
33-A0086 |
商标注册号: |
8901356 |
有效期: |
2011/12/14 0:00:00 至 2021/12/13 0:00:00 |
商标类别: |
第33类-白酒果酒黄酒 |
适用范围: |
米酒;黄酒;葡萄酒;酒精饮料(啤酒除外);果酒(含酒精);烧酒;酒(饮料);清酒;威士忌酒;白兰地 |
类似群组: |
3301 |
联系电话: |
0577-88268856 13388522337 |
在线交谈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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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意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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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申请所需材料:
一、受让人为公司
1.转让人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、公证书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要签字或盖章)。
2.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要盖红章);
3.《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》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可从本网站上下载,也可来电向我司索取;
4.书式文件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司。
二、受让人为个人
1.转让人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、公证书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要签字或盖章)。
2.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(需要盖红章);
3.受人人的个体营业执照;
《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》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可从本网站上下载,也可来电向我司索取;
4.书式文件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司。
依照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将其注册商标转移 他人所有;或企业因合并、分离或兼并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。转让注册商标的,商标转 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标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必须一并转让,转让后的商标所 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。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。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 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;继承转让是指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 失行为能力,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。
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